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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,广元市纪委监委将严查十种行为!

发布时间: 2020-01-27 23:25:24 来源: 市纪委监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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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严明疫情防控“十严查”纪律要求:

一是对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阳奉阴违、无动于衷、贯彻不力的严查;

二是对有令不行、有令不从,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调令、推诿扯皮的严查;

三是对不担当不作为,临危退缩、临阵脱逃,离岗离位、弃责失守的严查;

四是对玩忽职守,缓报、瞒报、漏报疫情,擅自发布、泄露信息的严查;

五是对作风不深入、只表态不落实、消极被动应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查;

六是对疫情排查不力、监测不力、防控不力,对疫情防控监督不力的严查;

七是对违规插手药品食品等物资采购,鼓动群众恶意抢购和商人哄抬物价等行为的严查;

八是对在防疫款物供应保障、分配使用中贪污侵占、虚报冒领、截留挪用、优亲厚友的严查;

九是对制造、散布、传播谣言,误导群众、扰乱社会秩序的严查;

十是对违规参与、组织聚会聚餐活动的严查。

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,举报电话:0839—12388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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